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 ,也要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。告知其从上班到“下岗”的6年时间里,但现实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,陈老板按法律规定的比例报销 ,故其有权解除合同 ,
对簿公堂
要求老板补偿经济损失
张光芳收到辖区仲裁委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后不服 ,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,个体经济组强、所以应当按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。几天后,
2017年2月 ,陈老板所经营的火锅店注销 ,
法院判决
老板支付万元经济补偿
法院审理查明 :张光芳于2011年2月进入陈老板经营的火锅店工作,她走进了市区一家火锅店,老板支付的是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,陈老板一直没有为其购买养老保险 ,
随后 ,
去年上半年 ,订立 、变更、
采访后记
合法约定应当遵守
市场经济条件下,支付张光芳的经济补偿金。为此 ,